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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章 危急:我们是志愿者协会,不是反贪局

没有人再比祁同伟了解陈清泉了。

“法律的解释权在我这儿!”这可是陈清泉的名言警句。

因为这次公益诉讼,陈清泉要提前进入赵瑞龙的门下。

祁同伟的设计是:

趁他的官还不大,还没有祸害更多“外语老师”前,

提前把陈清泉送进监狱。

在形势这么严峻下,有无数双眼睛盯着。

这位陈法官还敢为了钱办出伤天害理的事。

真是应了那句“无知者无畏”。

至于为什么提出既要懂民事,又要懂刑事的要求。

因为祁同伟料到这不仅仅会是一个关系到环保的公益诉讼案件。

在一定条件下,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。

让民刑双修的陈清泉来主审。

就是为了给他扣一个知法犯法的帽子。

让陈清泉自己定夺,看看能给他自己判几年。

……

志愿者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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